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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山东省十大法治人物”评选启动 符合这些条件可参评

2019-09-21 20:49   大众日报·山东政事   赵君

首届“山东省十大法治人物”评选活动日前启动。活动由中山东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中共山东省委政法委、山东省司法厅、山东省法学会、山东省普法办公室主办,旨在遴选出事迹突出、群众公认、代表性强的法治人物,充分运用榜样力量推动全社会树立宪法法律精神,凝聚法治力量,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为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近三年来(2017年-2019年),在推进依法治省、弘扬法治精神、促进公平正义、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产生较大影响、得到社会肯定和广泛关注的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法律服务、法律教学研究等领域的先进个人均可以参加评选。参评个人应坚定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自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无违法违纪行为。

具体条件需满足下列情况之一:

1.在促进区域或部门(行业)法治建设,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水平中有重大建树,成效显著,受到社会赞誉;2.在践行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良法保善治、促发展的立法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3.认真践行执法为民理念,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作出突出贡献;4.在维护法律尊严、保障司法公正、维护司法权威及在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等司法工作中有突出贡献;5.在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严厉打击违法犯罪、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等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6.在依法解决问题、用法律化解矛盾纠纷等工作中事迹突出,有较强社会影响力;7.在深化法治宣传教育、树立社会法治信仰、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等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8.在法学教学研究领域有突出贡献且社会影响深远;9.在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为群众排忧解难、促进社会稳定中作出突出贡献;10.其他为法治山东建设作出突出贡献、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先进人物。

此次评选活动推荐申报采取各市依法治市办推荐、省直各部门推荐、省级新闻媒体推荐、地方单位团体推荐、各界群众推荐和专家学者推荐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最终将确定首届“山东省十大法治人物”和20名提名奖获得者,并举办颁奖典礼。

作者:赵君

来源:大众日报·山东政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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