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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吐槽“摩托车加油难” 商务局回应:必须实名登记!

2019-10-23 15:10   济宁市网络问政平台  

问政截图

近期,有网友通过济宁市网络问政平台留言反映,最近按照有关部门的规定,摩托车加油需要出示行驶证、牌照及身份证进行登记,但由于登记程序繁琐等原因导致很多加油站直接拒绝给有行驶证及牌照的正规摩托车加油,导致众多广大摩托车驾驶员非常不便,希望尽快调整改进。

面对车主们质疑加油站对摩托车加油的“特殊待遇”,市商务局回复称,为切实加强对散装汽油的管理,山东省公安厅、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于2014年3月6日联合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加油站散装汽油销售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鲁公通[2014]107号),通知明确要求:加油站要建立汽油散装零售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工作台账等,销售散装汽油时必须认真查验购买人的有效证件和购买证明,并详细准确登记购买人的姓名、所在单位(或居住地)名称、有效证件号码、购买数量、用途及购买具体时间等信息,留存购买人的有效证件复印件和购买证明原件,证件或证明手续不全的,一律不得销售。我单位通知也是这样的:“严格实名登记。严禁加油站向非法经营、储存、运输单位和个人销售汽油,不得随意销售散装汽油。对确因生产、科研、生活等需要购买散装汽油的,一律实行“实名登记”制度,即属单位购买的,购买人须出示所在单位(或居委会、村委会)的购买证明(包含委托购买人姓名、购买数量、用途等)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军官证、驾驶证等);属个人购买的,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军官证、驾驶证等),并说明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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