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通过济宁市网络问政平台问政反映,12月11日17点12分左右,52路公交车司机一边打电话一边开车,十分危险,差点没过站。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请公交公司给与严肃批评和整顿。
针对网友反映问题,市公交集团回复称,根据您反映的问题,我公司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经查实:12月11日17点12分52路驾驶员刘师傅驾驶鲁H097***公交车执行运营任务期间,行车中接打手机。该行为违反公司运营相关制度,造成不良影响。为严肃运营纪律,教育本人,警示他人,根据集团公司相关规定,对驾驶员刘师傅作出如下处理:
1.在集团公司范围内通报批评。
2.在集团公司培训学习3天,写出书面检查。
3.经济罚款500元。
下一步我公司将分期分批加大对驾驶员进行安全行车和服务理念教育培训,以此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驾驶技术,为市民提供安全、舒适、便捷的公交服务。敬请广大市民对公交服务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