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嘉祥县交通运输局发布通告,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路上打场晒粮。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路路面、路肩、边坡、边沟范围内倾倒垃圾、堆放杂物、焚烧秸秆。
违反本通告规定,造成路面、桥梁及其他公路设施损坏的,由当事人赔偿损失,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任何单位和个人阻碍行政执法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在公路上打场晒粮等违法行为,都有权向县交通运输局或当地乡镇(街道)人民政府进行举报。县交通运输局举报电话:6506606。
来源:嘉祥县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