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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放区内燃放爆竹 违规人员被处罚

2021-02-22 14:17   济宁新闻客户端   李良英, 张海霞, 胡勇

济宁新闻网讯(李良英 通讯员 张海霞 胡勇)春节期间,曲阜市公安局组织警力在禁放区内开展烟花爆竹禁放集中行动,2月17日,曲阜市公安局给予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孔某某等2人500元的行政处罚。

据了解,曲阜市公安局巡查人员在小雪街道禁放区进行巡逻时,发现有两人在某小区附近燃放烟花爆竹,民警立即上前制止,并传唤至小雪派出所进行调查。

经查,孔某某、关某某二人,大年初六为了取个好彩头,在自已的门头前燃放鞭炮。曲阜市公安局小雪派出所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给予了相应的处罚。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要严格遵守《关于严禁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在禁放区内不要燃放烟花爆竹,公安部门将持续加大巡逻巡查力度,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依法从严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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