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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上法院优化营商环境 助力企业发展

2021-03-30 10:47   济宁新闻客户端   王身松, 王春艳

济宁新闻网讯(记者 王身松 通讯员 王春艳)为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加快出清“僵尸企业”,更好发挥企业破产退出和救治机制,3月29日,汶上法院法官参加在汶上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召开的供销系统破产清算工作推进会,对汶上县供销系统国有“僵尸企业”具体处置方案和处置进度的汇报,对重点难点“僵尸企业”提前介入清理等事项进行了研究部署。

汶上法院民事审判法官、汶上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负责人杜科申、龙茂树、李开春、山东民桥律师事务所律师王福祥及9家破产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汶上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监事会主任龙茂树主持。

会上,首先由民桥律师事务所律师王福祥讲解诠释了破产企业留守人员与清算组之间的关系及职责、职工债权的落实、清偿顺序以及破产法程序上的运用。

汶上法院的审判人员通报了供销系统破产企业的相关情况。就今后的工作开展,法官要求,一是国有“僵尸企业”破产清算工作是中央、省、市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之一。该项工作势在必行,破产企业清算组应高度重视该项工作,互相配合,通力合作。二是树立信心,克服清算组人员不足、职工安置标准未确定等问题,按上级法院要求快速推进破产企业进度,及时终结破产企业程序。

杜科申指出,作为破产企业清算组负责人,深刻认识到破产清算是我们责无旁贷的责任,要有融入大局、服务大局、保障大局的思想觉悟;要深入了解有关清算组职责的法律规定及国企改革的相关政策,按照省委巡视小组的要求,妥善解决各破产企业历史遗留问题;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对国企改革要坚定不移,大胆推进,深入细致地做好职工的思想稳定工作,把矛盾纠纷化解到基层,确保社会稳定。同时,自觉接受法院对破产工作的监督指导,履职尽责,按时间节点全面完成供销系统国有“僵尸企业”处置工作,向人民群众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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