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新闻网讯(记者 秦伯璞 王宏鑫)记者从5月12日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去年以来济宁市公安机关加大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力度,2020年全市共挽回经济损失11.64亿余元。
2020年,全市公安机关强化追赃挽损,提升执法效能,重拳打击金融领域突出犯罪,严打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犯罪、涉税领域犯罪和商贸领域犯罪。2020年,全市共立经济犯罪案件398起,同比下降31.8%,挽回经济损失11.64亿余元,同比上升134.8%,取得了“一降一升”的良好实效。同时,全市公安机关注重打防结合,标本兼治,与行政执法、经济管理部门协同配合,开展经济犯罪预警防控,及时向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和人民群众提供预警信息和预防建议,增强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防范经济犯罪的意识和能力。
据了解,今年5月15日是第12个全国公安机关打击和预防经济犯罪宣传日,全市公安经侦部门将在广场、车站、社区设立集中宣传点,讲解经济犯罪作案手法,宣传防范知识和有关政策法律,提出防范建议,接受群众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