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袭警?拘了!

2021-07-16 14:10   济宁新闻客户端  

近期,任城区公安分局民警在进行安全检查的过程中,发现二十里铺派出所辖区内有一家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窝点。当民警对这家窝点进行查处的时候,店主赵某却对执法民警动起了手。

赵某在镇上的商业街经营了一家玻璃制作门店。同时把大量的烟花爆竹储存到了店铺的二楼,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民警依法对其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进行收缴。

可店主赵某并不认为自己的行为违法,而且情绪越来越激动。对正在执法的民警进行了谩骂推搡,用手抓伤民警的胳膊、胸部,用脚踢踹民警的腿部,并且拿着自己的鞋子追打民警,针对这种情况,执法民警将其口头传唤至派出所。

来到派出所后,赵某慢慢地也知道了自己的错误所在,也知道自己当初不该这么激动,更不该殴打民警,应该配合民警执法工作。

目前,赵某因涉嫌袭警罪,被任城区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袭警是指用暴力手段对正在执行警务的人民警察或辅警进行突然人身攻击,阻碍人民警察调查取证等行为。2020年12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正式通过《刑法修正案(十一)》,这是继《刑法修正案(九)》后对我国刑法的新一轮大规模修正,共包含48个条文,涉及刑法修改的有47个条文,其中31个条文是对原刑法条文中犯罪构成要件或法定刑的修改,有15个条文增设新罪名。《刑法修正案(十一)》对袭警行为变“从重处罚”为“轻其所轻、重其所重”。

来源:任城区公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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