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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落实“六稳”“六保”促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第四批)》(七)

2021-09-23 20:37   济宁新闻客户端  

济宁新闻网讯 继续关注山东省第四批《落实“六稳”“六保”促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今天一起了解“促进城乡居民增收”方面的相关政策举措。

促进城乡居民增收

提高最低工资标准,9月底前省政府公布最低工资标准,保障低收入劳动者基本生活。

实施困难人员培训生活费补贴,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继续放宽至企业在职职工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政策受理期截至2021年12月31日。

实施失业保险扩围政策,政策受理期截至2021年12月31日。

强化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作用,各市在有效防控风险前提下,可按照担保基金放大5至10倍的规模提供创业担保服务,每年扶持不低于2万名以上大学生创业。

支持企业扩大见习岗位规模,对见习期未满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见习单位剩余期限见习补贴,政策受理期截至2021年12月31日。

根据困难群体就业情况,动态调整城市公益性岗位开发规模,对农村护路、管水、保洁、植树造林等乡村公益性岗位,参照最低工资标准合理确定岗位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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