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贴士
2步打开 济宁新闻APP
  • 点击右上角“…” 按钮
  • 使用浏览器/Safari打开

让古树名木“老有所养”!还记得被成功抢救的那棵流苏树吗?

2021-10-22 19:01   济宁晚报   刘伟栋

济宁市历史文化悠久,古树名木资源十分丰富。为做好古树名木保护工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坚持“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原则,开展全面普查,落实管护责任,加大投入力度,建立古树名木保护长效机制,取得显著成效。

古树是指树龄百年以上的树木,名木是指国内外稀有的以及具有历史价值和纪念意义及重要科研价值的树木。

济宁现有古树名木33194株

国家一级保护古树(500年以上)10669株

国家二级保护古树(300至499年)4361株

国家三级保护古树(100至299年)18164株

侧柏、圆柏、国槐、黄连木、青檀、皂荚、枣树、银杏、柿树等83个树种

较为著名的有孔庙“孔子手植柏”、安山寺“夫妻银杏树”、任子祠“黄连木”、古槐路“敬德勒马看古槐”、嘉祥青山寺“汉柏七绝”“幼榆抱碑”等。

摸清家底  建立档案

近年来,先后4次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全市范围内的古树名木进行全面普查和树龄鉴定。开展拉网式调查摸底,对树种、树龄及其来源进行鉴定,逐一测量树高、胸围、冠幅,对其生长势、保护措施、生长环境进行详细调查和登记。

采用树干木芯实测法,并与文史考证、社会调查相结合推算古树名木树龄。摸清家底,按照“一树一档”的原则,建立古树名木档案,统一挂牌、落实管护责任单位。

明确名木和一级保护的古树,保护范围不小于树冠垂直投影外3米;二级保护的古树,保护范围不小于树冠垂直投影外2米;三级保护的古树,保护范围不小于树冠垂直投影外1米。

定期监测  及时救治

先后制定出台了《济宁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济宁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结合事业单位改革,专门成立了市林业保护和发展服务中心古树名木保护部。全面推行古树名木养护责任制,实现了全覆盖保护管理。

加强巡护巡查,开展常态化保护。结合实际情况,加强对日常养护工作的巡查和监督检查,实行定期监测,对古树名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检查,发现病虫害或者其他生长异常情况时,及时救治和复壮。加大投入力度,夯实制度化保障。市、县(市、区)政府将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用于古树名木的资源普查、建档挂牌、复壮、抢救、养护补助、人员培训等工作。

重点对泗水县安山寺、泉林景区,任城区长沟镇白果树村古银杏,嘉祥县黄垓镇冉子祠院内汉柏,中信银行济宁分行黄连木进行了专项修复复壮。

2021年,成功抢救了山东省戴庄医院“荩园”花园倒伏流苏古树1株。

集中执法  曝光案例

专门出台办法,明确在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的保护范围内,不得新建扩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非通透性硬化地面、挖坑取土、动用明火、堆放和倾倒有毒有害物品;刻划、钉钉、剥皮挖根、攀树折枝、悬挂重物等行为,做到了有据可查、有章可循、有法可依。组织开展古树名木集中执法活动,集中查处违反《条例》的典型行为,对查处的案例进行曝光,通过“以案释法”加强警示教育,确保古树名木保护落实到位。

特别是对于砍伐或者擅自迁移古树名木的,明确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砍伐的古树名木和违法所得,赔偿损失。

对于砍伐或者擅自迁移名木和一级保护古树的,每株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

砍伐或者擅自迁移二级保护古树的,每株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砍伐或者擅自迁移三级保护古树的,每株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0 条评论
来说两句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来说两句吧...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加载中。。。。
表情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