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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及群众31076户!济宁这项工作居全省前列

2022-03-02 13:49   济宁新闻客户端   李志豪

济宁新闻网3月2日讯(记者 李志豪)不动产登记涉及千家万户,关系着企业和群众重大财产安全,社会关注度高。为进一步促进济宁市房地产市场规范健康发展,提高新建商品房办证效率,济宁市出台了《济宁市加快推进“交房即交证”工作的实施意见》,保证广大群众所购商品房住权与产权同步,切实保护买卖双方合法权益。今天上午,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我为群众办实事”长效机制-自然资源和规划专场新闻发布会,通报《济宁市加快推进“交房即交证”工作的实施意见》相关情况。

《实施意见》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构建了工作机制。新建商品房项目组织交房时,在竣工验收合格、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的前提下,不动产登记机构与税务、金融机构等部门、单位联动,在交房现场为提出登记申请的购房人办理不动产登记、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实现购房人接收房屋的同时即可领取产权证书。

界定了适用范围。“交房即交证”的项目是指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国有建设用地范围内自2021年12月31日《实施意见》发布后新取得土地的房地产开发项目。

明确了工作职责。《实施意见》从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行为、完善商品房买卖合同条款、确定项目名称和楼幢门牌编号、强化商品房项目开发建设工程监管、严格房地产开发项目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严格执行商品房法定交付条件、实施测绘工程流程再造和成果应用、做好“交房即交证”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构建“验收再交房,交房即交证”新型房地产市场环境九个方面,明确了市自然资源、住房建设、行政审批、发展改革、民政、公安、市场监管、城管等部门的工作职责。同时要求相关部门、金融、其他服务机构加强协同合作和信息共享,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切实强化房地产项目监管,全面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交易行为,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效能,确保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购房人的合法权益受到同等保护。

2021年,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和不动产登记流程协同推进,开展权籍前置、数据共享、网上申请,发挥“一网通办”平台和网上核税缴税技术优势,实现“交房(地)即办证”月月有案例,工作常态化。目前,全市已建立“交房(地)即办证”长效机制,共有835个项目实现“交地即办证”;53个房地产项目实现“交房即办证”,惠及群众31076户,办证项目和户数位居全省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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