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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 | 济宁市新建商品房实现“交房即交证”

2022-03-07 21:39   济宁新闻客户端   秦璞

济宁新闻网讯(记者 秦璞)济宁市政府新闻办日前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济宁市“交房即交证”长效机制有关工作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新建商品房办证效率,切实保护买卖双方合法权益,济宁市出台了《济宁市加快推进“交房即交证”工作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构建了工作机制、界定了适用范围、明确了各部门工作职责,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到规划设计、开发建设、销售管理、预售资金监管、交房上房实现全流程依法监管,在强化部门协同力、合同约束力的机制下,不断提升新建商品房办证效能。

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丰歌介绍,“交房即交证”的项目是指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国有建设用地范围内,自2021年12月31日《实施意见》发布后新取得土地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新建商品房项目组织交房时,在竣工验收合格、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的前提下,实现购房人接收房屋的同时即可领取产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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