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2日,县疾控中心接到市疾控中心协查函,李某某4月25-26日共同工作人员核酸阳性,判定为密切接触者。目前李某某已集中隔离,自述4月25日以来,未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异常状况,已接种3剂新冠病毒疫苗。5月2日核酸检测阴性。为寻找李某某的接触人员,现将其在微山县境内活动轨迹通告如下:
4月29日
9:31从市外骑电动车返回韩庄镇赵庄村。
10:29-10:33在赵庄村嘉佳乐超市购物。
4月30日
6:30-6:50在韩庄镇多义北村赶集,购买辣椒苗、葱苗。
13:36-13:55在塘湖青年发艺造型店理发。
14:07-14:12在塘湖广场大药房购药。
14:13-14:17在塘湖宝华农资购物。
14:18-14:26在塘湖天天鲜超市购物。
14:34-14:37在赵庄村浩浩农资购物。
5月1日
10:27-10:37在赵庄村嘉佳乐超市购物。
5月2日
7:46-8:06在韩庄镇第二卫生院门口排队采样。
8:07-8:08在卫生院门口东侧流动摊点买西瓜。
8:10-8:15在塘湖天天鲜超市购物。
11:07县人民医院120负压救护车转送隔离点集中隔离。
在此提醒广大居民,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请上述时间段与李某某活动轨迹有重合的居民,第一时间向属地乡镇(街道)、社区(村居)或工作单位报告,并积极配合疾控中心等相关部门落实核酸检测、集中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觉味觉减退、结膜炎、肌痛、腹泻等症状,请做好个人防护,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及时前往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如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请广大居民及时关注官方权威信息发布,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同时,时刻保持防护意识,做到“戴口罩、一米线、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用公筷”,主动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和加强针,保护好自己和家人的健康。
微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电话:0537-8222772
微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