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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通报 | 微山公安通报多起涉疫违法行为

2022-05-05 08:54   微山公安  

近日,微山县韩庄镇赵庄村李某某(女,50岁)自济南乘坐高铁到薛城,后骑电动自行车绕开卡口、穿行田间小路返回家中,被及时发现并制止。李某某在明知疫情形势严峻、需要严格遵守各项防疫规定的情况下,未执行回家需提前三天向村居报备规定,到家后未执行居家隔离政策要求,私自外出,造成不良影响。目前,李某某已被行政拘留十日。

微山县留庄镇留庄二村李某某(男,25岁)从济南返微后,未按规定要求执行居家隔离措施,私自外出,造成不良影响。目前,李某某已被行政拘留五日。

夏镇第一派出所配合夏镇街道在疫情防控场所检查中发现,在镇中街新世纪商贸城一台球室,经理陈某(男,51岁)私自开门营业并且未落实对进店顾客履行扫场所码、戴口罩、测温、亮码等措施,拒不执行政府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目前,陈某已被行政拘留十日。

警方提醒: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请广大居民务必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所有入微返微人员,须提前3天向目的地社区(村居)、酒店宾馆、景点景区、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报备,抵微后严格遵守隔离管控、居家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措施。对不报备或故意隐瞒、漏报、谎报、迟报行程、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引发疫情传播或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公安机关将依法坚决打击,从严处理,绝不姑息。

微山县公安局

2022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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