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纾解企业经营困难,按照国家、省、市有关通知精神,济宁市继续加大社保惠企支持力度,2022年5月至2023年4月,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工伤、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工伤保险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降低20%;失业保险总费率降低至1%,其中单位费率0.7%、个人费率0.3%。
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工伤、失业保险费率政策,新调整的工伤、失业保险费率,由社保部门统一设置,参保单位无需申请,自动享受。如有疑问,可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拨打12333。
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纾解企业经营困难,按照国家、省、市有关通知精神,济宁市继续加大社保惠企支持力度,2022年5月至2023年4月,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工伤、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工伤保险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降低20%;失业保险总费率降低至1%,其中单位费率0.7%、个人费率0.3%。
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工伤、失业保险费率政策,新调整的工伤、失业保险费率,由社保部门统一设置,参保单位无需申请,自动享受。如有疑问,可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拨打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