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24日17时许,王某明(男,61岁,江苏泰州人)在明知自己健康码为红码的情况下,仍不遵守防疫相关规定,乘坐私家车到达梁山,并入驻某宾馆。7月24日19时44分,梁山县人民医院核酸采样点采样时发现该人员健康码为红码。到案后,郭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王某明已被集中隔离,7月24日、25日、26日三次核酸检测均为阴性。王某明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警方提示:疫情当前,广大市民应自觉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公安机关将进一步加大对此类涉疫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
梁山县公安局
2022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