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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山:规范“小微权力” 提效基层治理

2022-07-28 16:05   济宁新闻客户端  

“重点要盯牢村里的重大事项决策和村级建设项目,看看有没有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制度……”日前,在微山县韩庄镇性义村,县民政局工作人员依据《微山县村级小微权力运行工作手册》查阅该村相关会议记录。

为进一步明确村级组织和村干部职责权限,健全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建立规范运作流程,强化过程监管控制,完善配套制度,构建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权力运行体系。近日,微山县城乡社区治理和村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编纂了《微山县村级小微权力运行工作手册》,从源头上有效加强“小微权力”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厘清权力,制定清单。立足实际,把推行“小微权力”清单作为防治群众身边“微腐败”问题发生的着力点,用监督助推基层治理工作规范化。根据实际梳理出“小微权力”清单多方征集意见,定下来、晒出来,使干部和群众都能知道权力边界和规则,明确基层党员干部行使“小微权力”的具体内容,发挥基层纪检员作用,打通基层监督末梢。《微山县村级小微权力运行工作手册》内容包括《微山县健全村级小微权力清单体系规范村级运行的实施意见》、《微山县村级小微权力清单》、《村级班子主要负责人责任清单》、《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22个不准》、《微山县村级事务小微权力流程图》和《微山县村级小微权力运行监督和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微山县村务公开目录》、《微山县城乡社区协商事项指导目录》八大部分。

对照清单,廉洁履职。按照基层干部“有权、有责、有监督”的思路,全面对照基层“小微权力”四项清单,抓好清单中涉及事项的具体落实,规范“小微权力”的运行责任主体,加强对“小微权力”监督制约,推动用好农村基层“小微权力”四项清单,确保“小微权力”的规范行使,提高基层干部为民办事的能力。《微山县健全村级小微权力清单体系规范村级运行的实施意见》部署了健全村级小微权力清单体系、规范小微权力阳光运行机制、建立小微权力三级监督机制主要任务。《微山县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完善了重大决策类、日常管理类、便民服务类三大类共35项村级小微权力清单,每项村级权力事项制定了流程图,明确了名称、责任主体、实施条件、办理流程、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村级班子主要负责人责任清单》分别规定了村党组织书记12项责任清单、村民委员会主任11项责任清单、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9项责任清单。《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22个不准》明确了禁止在村级事务决策中独断专行、以权谋私等具体22个不准行为。《微山县村级小微权力运行监督和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明确了监督重点内容、监督职责分工、责任追究情形、责任调查和处理、监督结果运用等内容。《微山县村务公开目录》完善了公开事项,涵盖党务政务、事务、财务、服务、“民主日”活动5大项27条。《微山县城乡社区协商事项指导目录》规范了制度建设类、村(居)务管理类、公共事务类、为民服务类、公益事业类、民主监督类、财务管理类、其他共8类涵盖52小项。

《微山县村级小微权力运行工作手册》的出台,推动形成“干部怎样当、村级事务怎样管、村级事务怎样议”的规范化机制,夯实了基层治理现代化、法治化水平,提供了坚实的制度支撑。一项项形象直观的清单,将村级“小微权力”晒在了阳光下,关进制度的“笼子”里。(通讯员 张珍萌 张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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