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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通报 | 入微返微未按规定提前报备,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微山1人被依法行政拘留!

2022-08-02 16:29   微山公安  

警方通报

8月1日,龚某某(男,43岁,微山县南阳镇人)从德州返回微山县南阳镇。期间,未按规定提前三天向村居报备,经村干部多次提醒拒不做核酸检测且酒后多次拨打防疫指挥部电话辱骂工作人员,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目前,龚某某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七日,待隔离期满后执行。

警方提醒: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请广大居民务必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所有入微返微人员,须提前三天向目的地社区(村居)、酒店宾馆、景点景区、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报备,抵微后严格遵守隔离管控、居家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措施。对不报备或故意隐瞒、漏报、谎报、迟报行程、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引发疫情传播或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公安机关将依法坚决打击,从严处理,绝不姑息。

微山县公安局

2022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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