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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通报 | 拒不参加核酸检测,绕卡入微,非法聚集,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多人被依法行政拘留!

2022-09-13 16:17   济宁新闻客户端  

警方通报

自9月4日起,黄某某(男,66岁,微山县两城六村人)无正当理由连续多次拒不参加全员核酸检测,经防疫工作人员多次督促,仍不进行核酸检测,造成恶劣影响。9月12日,黄某某已被微山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五日。

9月9日,徐某某(男,32岁,微山县西平镇人)在经过西平镇防疫卡点时,拒不服从防疫规定,无故谩骂防疫人员,造成恶劣影响。9月12日,徐某某已被微山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

9月11日,郑某某(女,68岁,现住鲁桥镇湾子村)等五人在明知疫情形势严峻的情况下,拒不执行政府有关防疫规定,聚众娱乐,造成疫情传播风险。9月12日,郑某某等五人已被微山县公安局行政拘留五日。

9月12日,刘某(男,41岁,微山县南阳镇振兴村人)未按照规定提前向相关部门报备,自济宁市任城区返回微山县南阳镇,且不落实居家隔离规定,私自外出,造成疫情传播风险。拟给予刘某行政拘留十日处罚,待隔离结束后执行处罚措施。

警方提醒: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务必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积极配合社区登记备案、社会随访登记、集中隔离观察和核酸检测工作,自觉履行防疫义务,坚决不能触碰底线和红线,拒不服从疫情防控管理,涉嫌违法犯罪的,必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社会各界和广大居民要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实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决不能心存侥幸、以身试险!公安机关对任何扰乱、阻碍疫情防控工作的违法犯罪行为,将依法严厉查处打击。

微山县公安局

2022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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