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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通报 | 汶上县公安局通报两起涉疫典型案件

2022-09-13 16:42   济宁新闻客户端  

警方通报

为维护我县疫情防控良好工作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汶上县公安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始终保持对涉疫违法犯罪行为的严打高压态势。现通报两起涉疫典型案件,望广大群众引以为戒。

(一)

9月9日,南旺派出所根据群众举报线索称有人违规外出,经查某村村民白某某、王某某居家健康检测期间私自外出,扰乱疫情防控秩序,存在疫情传播风险隐患。汶上县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给予白某某、王某某行政处罚。

(二)

9月11日15时许,在中都街道某小区,胡某某不听防疫人员劝阻,强行带领家人进入封闭管理小区,并损坏防疫执勤点设施,严重影响疫情防控工作秩序,造成较坏影响。汶上县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给予胡某某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疫情防控,人人有责。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阻断疫情传播,是每位公民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和必须承担的法律义务。希望广大群众积极配合各项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对自己、家人以及社会大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负责。公安机关对任何扰乱、阻碍疫情防控工作的违法犯罪行为,将依法严厉查处!

汶上县公安局

2022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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