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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病毒防控知识 | 重点场所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三)

2022-10-01 21:09   济宁新闻客户端  

济宁新闻网讯 今天的“新冠病毒防控知识”专栏,继续了解重点场所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

工作人员工作期间全程戴医用外科口罩、N95/KN95颗粒物防护口置或以上级别口置,戴一次性手套。乘客或顾客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

推进无禁忌症、符合接种条件的工作人员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对于符合条件的18岁以上目标人群进行1剂次同源加强免疫或序贯加强免疫接种,不可同时接受同源加强免疫和序贯加强免疫接种。

加强健康宣教,通过海报、电子屏和宣传栏等加强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宣传。

宾馆、商场和超市以及公共交通工具等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和卫生质量应符合《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规范》(GB37487)和《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GB37488)的要求。公共交通工具还应符合《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公共交通工具消毒与个人防护技术要求》(WS695)的要求。

车站、口岸、机场、码头、公共交通工具、健身娱乐场所、理发洗浴场所、农贸(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影剧院、体育场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等室内场馆应符合《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重点场所和单位卫生防护指南》(WS/T698)附录A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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