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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考官”精准“画像”,山东发布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评人员规范

2022-11-04 10:17   新黄河   罗晓飞

日前,山东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印发《山东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评人员工作指南(试行)》(以下简称《工作指南》),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评人员队伍建设和管理加以规范。

《工作指南》着重从考评人员基本条件、培训考核与聘用、职责和义务、使用和管理等方面,对评价机构有关管理工作和考评人员履职行为加以引导和规范。

按照“谁评价、谁发证、谁负责”的工作原则,由评价机构自主培养、选聘考评人员,完善工作制度,加强人员管理,着力增强评价机构主体责任意识和规范评价意识。各级技能人才评价管理部门注重提升服务质效,在标准开发、技术支持、监管服务方面做好“店小二”。

强调考评人员职业操守,将严肃性与客观公正有机结合。《工作指南》明确了考评人员在专业知识与技能、考评工作经验等方面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并对考评人员培训、考核的具体内容做出了规范,确保专业的事由专业的人来做。

突出考评工作具体规范。将考评人员应担职责与应尽义务细化为11项内容,对每次考评工作过程中,考评组长、考评人员应履行职责进行明确,为考评人员客观公正开展工作提供制度性依据。同时要求评价机构加强内部质量督导,技能人才评价管理部门加强外部质量督导,通过多种方式严格规范考评人员行为,确保考评工作的严肃性、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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