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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司法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

2022-12-04 09:44   济宁新闻客户端  

济宁新闻网讯 11月28日,济宁市司法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举行2022年第11次集体学习,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会议集体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时、瞻仰延安革命纪念地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决定》、中共济宁市委十四届三次全体会议精神和《中共济宁市委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决议》,部分中心组成员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进行交流研讨。

会议指出,济宁市司法局党委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开展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的学习活动。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要以本次旁听指导为契机,充分发挥带头表率作用,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精读细研准确把握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思想精髓、核心要义,真正用党的二十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局机关党支部、青年理论学习小组要发挥组织推动作用,通过多种形式,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学习活动,丰富宣传内容,切实掌握报告中的新观点新论断新思想新战略新要求,迅速在全系统上下形成学习宣传报告精神的浓厚氛围。

会议强调,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要聚焦“一个统筹、四大职能”,找准切入点和结合点,认真抓好消化转化,切实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工作结合起来,以更高站位谋划法治之策,以更强担当健全善治之法,以更实举措践行为民之心,以更严要求筑牢安全之基,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法治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用高质量法治保障高质量发展。

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列席旁听工作组对本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进行了现场指导点评,指出市司法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准备充分,组织规范有序、学习主题突出、学用结合紧密,是一次高质量的政治理论学习。列席旁听工作组强调,要始终坚持思想建党、理论强党这个根本,充分发挥好理论学习中心组领学促学作用,为全体党员干部做出表率。要突出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这个政治任务,切实把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要严格落实规范有序、确保质量这个总要求,拓宽学习渠道,创新学习形式,增强学习的吸引力、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把学以致用作为检验学习成效的主要标准,真正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司法行政工作的强大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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