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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唯一!邹城市1家农民合作社成功入选全国第四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典型案例

2023-02-17 15:20   济宁新闻客户端   仲志维, 李庆灿

济宁新闻网讯(记者 仲志维 通讯员 李庆灿)2月15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公开发布了《关于推介第四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典型案例的通知》,邹城市推荐上报的《开展全程“保姆”服务 聚力适度规模经营》成功入选,并作为典型经验全国推广。据统计,此次典型山东省共有5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获得推广,邹城粮丰供销农机专业合作社作为合作社案例成功入选,为济宁市唯一。

近年来,在中央一系列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推动下,邹城市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呈现出快速增长态势,成为推动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的骨干带动力量。截至2022年底,邹城市共有农民专业合作社2215家,家庭农场657家。截至目前,获得国家级示范社4个、省级示范社19个、市级示范社42个、县级示范社53个;省级示范场6家,市级示范场22家,县级8家;省级生产性服务示范组织1家,市级生产性服务示范组织2家。

此次推荐上报的邹城市粮丰供销农机专业合作社成立于2013年12月,位于邹城市大束镇,该合作社共有社员50人,固定资产2300万元,场院面积3000平方米,标准化库房1500平方米,年植保飞防60万亩次,半托管10万亩、全托管6000亩,为农户提供“耕、种、防、收、销、管”全链条、一站式、全程机械化适度规模经营服务,带动6000多户农户开展规模种植,增收1000余万元。粮丰供销农机专业合作社是一家集农机新技术、新机具引进示范推广,机械植保统防统治、农资购销、土地托管、综合农事服务为一体的综合型农机专业合作社,2019年获济宁市农民合作社示范社,2020年获评山东省农民合作社示范社。

下步,邹城市将继续全面抓好农民专业合作社县、市、省、国家四级示范创建工作,积极总结推荐典型案例。围绕“为农、务农、姓农”主责主业,发挥合作社示范带动作用,在乡村振兴工作中发挥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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