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新闻网讯(记者 崔相游 通讯员 李坤)近期,济宁任城区的沙某驾驶电动自行车遇“开门杀”受重伤,市中交警先后两次为其申请“救命钱”9万余元,帮其渡过难关。
2022年12月19日,吴某驾驶小型轿车在南池路狄园街处开车门时,碰撞到由西向东行驶的驾驶电动自行车的沙某,致沙某受伤,造成道路交通事故。随后,市中交警大队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当事人吴某负全部责任,当事人沙某无责任。
事故发生后,伤者沙某立即被送去济宁市第二人民医院抢救。经医生诊断沙某全身多处骨折,需立即进行手术治疗,因伤者沙某已67岁,无收入来源,肇事者也未进行垫付。办案民警了解到情况后,立即协调保险公司进行了交强险18000元医疗费用的垫付。后办案民警与伤者家属联系沟通,了解到沙某需进行多次手术治疗,伤者家庭已无力承担,办案民警将其情况上报救助基金办公室,协调为其开启道路救助绿色通道,2023年3月10日,再次为沙某申请到7万余元的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大大缓解了伤者家属的经济压力,为救治伤者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市中交警帮助伤者两次申请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有效解决了群众的“燃眉之急”,在关键时刻成了伤者的“救命钱”,让伤者真切感受到社会的关爱和温暖。目前,伤者病情稳定,正在进行进一步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