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贴士
2步打开 济宁新闻APP
  • 点击右上角“…” 按钮
  • 使用浏览器/Safari打开

持续到11月底 嘉祥县开展废弃汽车专项执法整治行动

2023-05-11 15:39   济宁新闻客户端  

济宁新闻网讯 嘉祥县发展和改革局5月10日发布通告,废弃汽车作为城市的一大顽疾,不仅占用了公共资源,极大地影响了市容市貌,而且严重影响交通秩序、环境卫生、消防安全和居民的出行。按照《关于印发<嘉祥县废弃汽车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嘉政办字〔2023〕7号)要求,决定自即日起在嘉祥县城区开展废弃汽车集中清理整治行动。

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11月底。

整治区域

县城区内公共道路、背街小巷、公共绿地、市政桥梁下、闲置空地、居民小区等公共区域。

整治对象

长期停放在公共区域内,具有车身灰尘遍布、外观残破、部件缺失、轮胎干瘪、轮毂锈蚀、未悬挂号牌等明显弃用特征的废弃汽车。

处置方式

对县城区道路范围外停放、影响城市市容环境的废弃汽车,由城市管理部门联合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市容环境管理有关规定,组织引导车辆所有人自行清理和依法进行处置。对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通知车辆所有人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四条和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办理车辆报废和注销登记。车辆所有人明确放弃车辆、同意委托报废处置的,依据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十八条规定进行处置。车辆所有人拒绝办理报废和注销登记的,依据相关领域法律法规和行政强制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二条等规定进行处置。

对县城区道路范围内违法违规停放的废弃汽车,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等规定进行处置。对上路行驶的拼装车辆、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规定进行处置。

对县城区停车场、路内停车泊位内的废弃汽车,由停车主管部门、停车管理单位组织引导车辆所有人自行清理和依法进行处置。

对县城区居民小区内的废弃汽车,由嘉祥街道引导车辆所有人自行清理和依法进行处置。

对县城区无法确认车辆所有人或者无法与车辆所有人取得联系的废弃汽车,根据民法典、民事诉讼法等有关规定,依法进行处置。

对县城区涉嫌盗抢骗、走私或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的废弃汽车,依法移交办案单位处置。

来源:嘉祥县发展和改革局

0 条评论
来说两句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来说两句吧...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加载中。。。。
表情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