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创演反映济宁地域特色文化的大型原创精品舞台剧且当年公开演出30场以上的,一次性奖励最高20万元。《济宁市促进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意见》(济办发〔2021〕18号)
政策类型:企业申报类
政策支持范围:创演反映济宁地域特色文化的大型原创精品舞台剧且当年公开演出30场的文艺院团。
所需申领材料:舞台剧视频、剧本、公开演出场次证明等。
具体办理流程:①市文化和旅游局在文件有限期内,下发奖励申报通知。②申报单位将完整申报材料报送县级文化和旅游部门。③市直院团直接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市文化和旅游局。④县级文化旅游部门初审后报市文化和旅游局。⑤市文化和旅游局终审,对审核通过的下达奖励资金。
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责任科室:文化艺术科
责 任 人:王晖
联系电话:0537-23485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