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新闻网讯(见习记者 张金秋阳)近日,有网友通过济宁市网络问政平台留言反映,兖州区惠民水岸新城小区有人在公共绿地上搭建私家小院,物业不作为对此不闻不问,请有关部门督促物业做好本职工作,拆除该违建。
针对网友留言反映的问题,兖州区政府回复称,经查看后,已督促物业管理人员监督违建者限时整改,并告知物业管理部门应严格按照物业服务合同标准进行服务,加强内部管理。
网友供图
网友问政:
惠民水岸新城小区公共绿地有人建设私家小院,这种做法损害了其他业主利益,并且违反法律。已告知物业,但是物业不作为,请有关部门进行处理,督促违建者进行拆除,提醒物业做好自己份内工作。
兖州区政府回复:
您好!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对您的问题回复如下:收到此问题后龙桥办事处工作人员与综合执法局的工作人员一起去现场核实,经查看后,督促物业管理人员通知与违建者进行联系,要求立即限时整改,现已停止施工,针对私人乱塔乱建问题,物业管理部门严格做好监督工作,加强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并制止违规行为,物业负责人严格按照物业服务合同标准进行服务,同时加强内部管理,积极跟进以上问题的整改进度,提升物业服务水平。(附现场图片)
部门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