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有奖!悬赏公告

2024-04-07 16:54   济宁新闻客户端  

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为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有效的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维护法律权威,现根据申请执行人的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执行案号:(2016)鲁0891执983号

执行依据:(2015)济高新区民初字第1656号

执行标的:借款本金449660.97元及借款利息、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诉讼费费5400元、诉讼保全费4270及相应执行费。

被执行人:张景良,男,1969年3月31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370802196903313014,住济宁市任城区共青团路秦庄小区。

被执行人:张芹凤,女,1970年3月16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370802197003160627,住济宁市任城区共青团路秦庄小区。

悬赏条件:凡向本院提供真实有效且本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一旦查明属实、具备执行条件并实际执行到位,申请执行人承诺支付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20%作为悬赏金。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的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或者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得领取悬赏金。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员身份信息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0537-2715039

举报地址: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地址:济宁高新区高新大道与山河路交汇处)

悬赏期限:发布之日起至案件执行完毕止

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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