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贴士
2步打开 济宁新闻APP
  • 点击右上角“…” 按钮
  • 使用浏览器/Safari打开

海关总署关于调整健康申报有关要求的公告

2023-08-29 22:54   中国政府网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部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自2023年8月30日零时起(当地时间),入境人员向海关进行健康申报时,无需申报行前48小时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或抗原检测结果。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3年8月29日

0 条评论
来说两句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来说两句吧...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加载中。。。。
表情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