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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城警方公布三起典型案例

2024-04-01 09:13   济宁新闻客户端  

济宁新闻网讯 为维护良好网络活动空间,邹城公安按照公安部打击整治网络谣言和网络暴力专项行动相关部署要求,重拳出击,整治网络谣言和网络暴力乱象,坚决维护清朗有序的网络环境。现将三起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案例一:郑某某编发侮辱谩骂信息实施网络暴力案 

2024年3月,郑某某因游戏账号与刘某产生纠纷,为泄私愤,在某游戏群中发送侮辱信息,对刘某进行谩骂,用词粗鄙。相关行为对他人名誉造成伤害,造成不良社会影响。邹城公安机关已依法对郑某某处以行政拘留三日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孟某某散布他人隐私实施网络暴力案

2024年1月,孟某某为展示自己消息灵通,将他人带有头像的视频及个人隐私发送至90余人的微信群中,相关视频引发网友关注,严重侵犯了他人的个人隐私,对他人名誉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邹城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孟某某处以行政拘留七日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刘某某编发侮辱谩骂视频实施网络暴力案  

2023年12月,刘某某因挪车问题对杨某某产生不满,为泄私愤,录制视频对杨某某进行辱骂,并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相关视频引发网民关注,严重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邹城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刘某某处以罚款肆百元的行政处罚。

网警提醒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广大网民要自觉约束和规范自身网络行为,文明规范上网,理智发言,自觉抵制网络谣言、网络暴力等违法犯罪行为,积极弘扬社会正能量,共筑清朗有序的网络环境。

来源:邹城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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