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经专家组综合研判,将夏镇街道城后路民营小区1号楼4单元、古楼小区B区3号楼2单元及B区2号楼1单元、老古楼小区2号楼1单元、农机局宿舍楼西单元、建设小区9号楼东单元、微湖佳苑10号楼3单元、戚城街对过老面粉厂、农商物流园5号楼第4排所有商铺及15号楼南面商铺划定为高风险区。
高风险区采取“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封控措施,高风险区溢出人员要主动向社区报备。低风险区采取“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等防范措施。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
微山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
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