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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召开第27次常务会议 审议养犬管理条例(草案)

2018-09-26 09:24   济宁新闻网   董振

济宁新闻网讯(记者 董振)25日上午,市委副书记、市长石光亮主持召开市政府第27次常务会议,审议《济宁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于永生,副市长周凤文、张胜明、任庆虎、柳景武,市政府秘书长贺雷出席会议。

近年来,我市城区居民饲养宠物犬逐年增多,由此也带来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制定出台地方性法规,加强犬只管理,对于维护和谐有序的社会生活秩序、保护市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原则同意《济宁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会议指出,《条例(草案)》提出的关于养犬管理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以及各项管理措施、管理手段和管理保障等内容,基本上符合工作实际,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对推进我市犬只管理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养犬管理工作,确保我市犬只管理迈入文明有序轨道。

会议强调,要将养犬管理作为创建文明城市的重要内容,纳入城市管理长远发展规划,建立违章养犬举报渠道。要落实保障管理费用,确保犬只免疫、登记、捕捉流浪犬、犬只留检环节等资金需求。要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和养犬管理机构建设,提倡爱犬人士、动物保护组织和志愿者加入犬只管理工作。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和公共交通工具,大力宣传普及《条例》和文明养犬知识,营造人人参与犬只管理的良好氛围。

会议还研究了进一步提升政府执行力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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