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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季少女被撞身亡,别让“夺命手机”悲剧重演!

2018-12-10 09:53   济宁新闻客户端   徐钦州, 许胜君

济宁新闻网讯(通讯员 徐钦州 许胜君)初中毕业,经过中考取得优异的成绩,刚刚收到高中录取通知书,本是一个快乐的暑假,一个幸福的家庭,却因一场本不应该发生的车祸让所有人扼腕长叹……

2018年7月19日,山东邹城发生了一起车祸,一位还不满十六周岁的花季少女的人生戛然而止,既让人痛心也令人警醒。这天,像往常一样吃完午饭的犯罪嫌疑人张某某驾驶一辆SUV行驶在342省道上,途中经过某村庄路口时,张某某的手机铃声响起。作为一名有驾驶证的司机张某某,违规在驾驶过程中接打电话,并且在接打电话过程中手机滑落到驾驶座下方,而此时的张某某开车中竟低下头捡拾手机。一切看似都那么的短暂,不幸的是在张某某捡拾手机抬起头之后,已经将驾驶电动车的李某某撞击出数米。后经邹城市人民医院抢救,但是李某某因撞击过重导致其腹腔出血抢救无效死亡。事后犯罪嫌疑人张某某认罪态度良好,让家人积极与被害人家属协商,最终达成了赔偿协议。

2018年7月26日,邹城市人民检察院以犯罪嫌疑人张某某的行为涉嫌交通肇事罪,但无社会危险性不批准逮捕刘某某,本案直接移送审查起诉。

检察官提醒:一个电话,一部手机,一场车祸,让一位花季少女生命消逝,让两个家庭都陷入困境,悲痛过后我们一定要反思!交通安全事关千家万户,所有驾乘人员一定要将交通安全记心间,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绝对禁止各类违法行为,高高兴兴出门去,平平安安回家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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