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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

2023-07-04 16:13   审批服务政策解读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后,企业可向项目属地行政审批服务局申请竣工联合验收,分期实施的项目可选择分期联合验收,无法一次性实施联合验收的可选择分段联合验收。项目属地行政审批服务局作为联合验收牵头部门,牵头组织各联合验收参与部门为项目提供“一网通办、一表申报、一证办结”一站式竣工联合验收服务。《济宁市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管理办法2.0》(济审服发〔2022〕6号)

政策类型:企业申报类

政策支持范围:工程建设项目开发企业

所需申请材料:线上填写竣工联合验收申请表

具体办理流程:(1)网办流程:通过山东政务服务网全程网办,网址:http://www.shandong.gov.cn。(2)现场办理流程:①项目建设单位携带申报材料到项目属地行政审批服务局工程建设项目综合窗口提出申请。②行政审批服务局初审材料,材料符合要求的,推送至专项验收部门进行材料审核。③专项验收部门1个工作日内反馈审核意见。④材料审核通过的,行政审批服务局3个工作日内联合现场勘验。⑤现场勘验通过后,线上发放电子证照。

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责任科室:勘验服务科

责 任 人:程林林

联系电话:0537-3239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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