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已认定为市“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且符合《山东省工业企业“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培育认定工作指南》的单位,可认定省工业企业“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山东省“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政策类型:企业申报类
政策支持范围:申报单位为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近三年无违法经营行为,在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未发生重大事故,企业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高资信等级。具体要求按照《工作指南》规定执行。
所需申领材料:山东省“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申报书
具体办理流程:①市工信局根据通知推荐符合条件的“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并将推荐名单及材料报省工信厅。申请材料主要包括“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申请、评价表及必要的证明材料。②省工信厅委托专家依据评价指标体系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向社会公示。③省工信厅在受理自评材料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向各市工信部门及有关单位通报评价结果。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科室:科技科
责 任 人:刘娟娟
联系电话:0537-2348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