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公示无异议的领军企业,统一纳入省新材料产业领军企业培育库,实现入库动态管理。加大对入库领军企业的培育力度,从技术、人才等要素方面积极为企业提供良好服务,培育企业做大做强,并给予适当激励。《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山东省新材料领军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鲁工信新材〔2022〕269号)
政策类型:企业申报类
政策支持范围:
(1)在山东省境内注册的合格的工业企业。
(2)支持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金属新材料、特种尼龙、先进陶瓷、特高压绝缘材料、稀土功能材料、聚氨酯、石墨烯等重点产业链相关企业积极申报。
(3)企业所生产的产品中应有一种及以上的产品属于《新材料产业统计目录》所列新材料范畴或属于重点产业链。
(4)销售收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①新材料产品年销售收入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②新材料产品销售收入占企业销售收入的比例达到50%以上。
(5)企业具有较强自主创新能力,科技研发经费占销售收入比例不低于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依法通过受让取得知识产权的所有权或使用权。
(6)领军企业拥有省级以上品牌,在行业内拥有较高知名度和较强影响力。
(7)新材料产品研发、生产过程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水平较高。
所需申领材料:①《山东省2022年度新材料领军企业入库申报书》。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③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本企业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④新材料产品(技术)成果鉴定证书、检索查新报告或专利证书。⑤新材料产品检测报告及用户使用情况报告等。⑥展示企业能力和水平的其它相关材料。
具体办理流程:①省工信厅下发通知。②市级组织申报,审核完善材料后并对上推荐。③省工信厅组织专家评审,并对外公示入库结果。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科室:新材料产业科
责 任 人:全帅
联系电话:0537-2315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