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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项目研发投入奖补

2023-07-04 16:37   工业运行政策解读  

支持企业创新项目建设。对拥有市级及以上创新平台、研发投入占比3%以上的企业实施的投资超过500万元的省级以上创新计划项目,按照年度实际研发投入的10%给予奖补,最高100万元,同一项目最多连续补助两年;对企业与科研院所、高校开展的100万元以上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按照企业实际支付研发费用(发票)的20%给予奖补,最高200万元,同一项目最多连续补助两年。《关于印发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的通知》(济政发〔2021〕9号)

政策类型:企业申报类

政策支持范围:(1)创新计划项目奖补申报条件:①申报项目已列入近三年山东省企业技术创新项目计划。②申报企业拥有市级及以上创新平台。其中创新平台包括:产业创新中心、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院士工作站;制造业创新中心、工业设计中心、“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软件工程技术中心等。③申报企业年度研发投入占比3%以上。④申报项目计划投资不低于500万元,其中年度完成投资超过100万元。(2)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奖补申报条件:①申报项目为市级重点产业链项目。②申报项目须由企业与科研院所或高校共同开展,且已列入市级工业企业产学研合作需求目录。③协同创新合同额100万元以上。

所需申领材料:①创新计划项目奖补资金申请报告或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资金申请报告。②项目申报承诺书。③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具体办理流程:①组织申报。市工信局等相关部门会同市财政局根据年度支持重点,下发年度申报通知;项目申报企业按照属地原则向同级工信、财政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并对项目的真实性做出承诺;县级工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以正式文件分别上报市工信局、市财政局。②项目审定。市工信局组织第三方中介机构或者相关部门及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市工信局商市财政局根据评审结果提出补助资金分配方案。③项目公示。符合条件的拟扶持项目在市工信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④资金拨付。项目公示结束后,如无异议,市财政局按规定程序将资金下达到有关县市区。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科室:科技科

责 任 人:刘娟娟

联系电话:0537-2348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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