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齐鲁进口贷”业务,进一步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支持符合条件的小微进口企业融资发展,促进资源能源性商品、机电高技术装备、农产品等重要民生消费品进口。对落实“齐鲁进口贷”政策突出的金融机构优先给予再贷款再贴现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提供优惠利率贷款。《2023年“稳中向好、进中提质”政策清单(第一批)》(鲁政发〔2022〕18号)
政策类型:企业申报类
政策支持范围:符合条件的资源能源性商品、机电高技术装备和农产品等重要民生消费品进口企业。
所需申领材料:根据承办银行和担保机构要求提供融资申请材料。
具体办理流程:①商务部门将符合条件的进口企业名单及融资需求推送给省农担公司、省投融资担保集团。②省农担公司、省投融资担保集团对提出融资需求的进口企业进行风险筛查,将预审通过名单推送给承办银行及担保机构。③符合条件的进口企业向承办银行发起融资申请,承办银行、省农担公司、省投融资担保集团及体系成员按照业务产品方案分别进行贷款和担保审批,完成优惠利率贷款投放。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科室:外贸外经科
责 任 人:杜少玉
联系电话:0537-2312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