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质量奖是经中央批准的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主办的政府在质量管理领域授予相关组织和个人的最高荣誉。旨在推广科学的质量管理制度、模式和方法,促进质量管理创新,传播先进质量理念,激励引导全社会不断提升质量,建设质量强国。分为中国质量奖和中国质量奖提名奖,评选周期为2年。中国质量奖名额每届不超过10个组织和个人,中国质量奖提名奖名额每届不超过90个组织和个人。
政策类型:企业申报类
政策支持范围: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其分支、内设、派出等机构(以下简称申报组织)申报中国质量奖,应当符合下列条件:①拥护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③近5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环保等事故,无相关违法、违规、违纪行为;④在质量水平、创新能力、品牌影响力以及效益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并达到国际领先水平;⑤实施质量发展战略,坚持质量第一的发展理念,崇尚优秀质量文化;⑥质量管理制度、模式、方法有所创新,并且成熟度高,具有推广价值。
自然人(以下简称申报个人)申报中国质量奖,应当符合下列条件:①拥护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②对中国质量管理制度、模式、方法创新以及质量发展事业作出突出贡献;③恪守职业道德和社会规范,无相关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所需申领材料:申报组织和申报个人应当按照规定填写申报表,提供书面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申报材料不得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涉及商业秘密的,申报组织和申报个人应当予以注明。
具体办理流程:中国质量奖可通过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市场监管总局委托的社会团体、国家国防科工局、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等单位进行申报。具体如下:
制造业、服务业、工程建设行业组织,小学、初中和职业技术学校等教育机构,中小企业,一线班组以及个人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自愿向所在地省级市场监管部门或市场监管总局
委托的社会团体申报。
国防工业、武器研发制造维修设计领域组织和个人须向国家国防科工局、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申报。
参评组织和个人不得同时通过多渠道进行申报。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科室:质量发展科
责 任 人:王平远
联系电话:0537-33211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