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场竞争需要设立的技术研发与创新机构,负责制定企业技术创新规划、开展产业技术研发、创造运用知识产权、建立技术标准体系、凝聚培养创新人才、构建协同创新网络、推进技术创新全过程实施。
鼓励政策:①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和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分中心进口科技开发用品按照国家相关税收政策执行。经海关确认后,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可按有关规定,将免税进口的科技开发用品放置在其异地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使用。②国家发展改革委结合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高技术产业化、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等工作,对国家企业技术中心予以支持。③国家支持国家企业技术中心承担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的研发任务。
市级资金补助:对新认定的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市财政给予200万元研发补助;根据作用发挥情况,3年内市财政按照不超过研发投入30%的比例,再给予企业最高3000万元研发补助。
政策类型:企业申报类
政策支持范围:需满足《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16年第34号令)的有关规定,主营业务应符合《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17年第1号令)、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以及相关“十四五”国家级专项规划明确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范围,初评得分高于70分(含70分)。在符合上述要求前提下,对同时符合《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发改环资〔2019〕293号)的企业优先予以考虑。
所需申领材料:主要包括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评价表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具体办理流程:如下图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科室:高技术产业科
责 任 人:李玲玉
联系电话:0537-2348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