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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专利权)质押融资贴息补助

2023-07-04 17:09   市场监管政策解读  

(1)省级专利权质押融资贴息补助政策:对已完成还本付息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项目,按照贷款合同签订日上月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60%,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贴息。对企业因获得质押贷款而产生的专利评估、价值分析等相关费用,按照确认发生额的50%,给予最高5万元的补助。

(2)市级专利权质押融资贴息补助政策:按照贷款当年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40%给予贴息支持,一个年度贴息最高不超过30万元。贴息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同一家企业享受贴息最多不超过3次。企业因贷款而产生的专利评估、价值分析费,按确认发生额的50%给予补助,对同一家企业年补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同一家企业享受补助最多不超过3次。

政策类型:企业申报类

政策支持范围:企业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国家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所需申领材料:①山东省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专利权)质押融资贴息申报书。②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知识产权(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复印件。③已偿还贷款本金和支付相应利息凭证复印件。④专利权借款合同、质押合同、担保(反担保)合同复印件。⑤知识产权(专利权)质押所占额度或比例的相关证明材料。如贷款属于知识产权(专利权)与其他担保措施组合贷款的,由贷款银行明确知识产权(专利权)质押在贷款中所占额度或比例,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知识产权(专利权)质押作为反担保措施的,由银行和担保机构分别明确知识产权(专利权)质押担保和反担保的额度或比例,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⑥知识产权(专利权)评估或价值分析协议、报告、发票复印件。⑦企业符合中小微划型规定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⑧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具体办理流程: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鲁政发〔2021〕1号),省市场监管局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项目的审核”下放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1)县局职责:①根据前期摸底统计企业名单,及时通知企业申报;②做好政策宣传、业务指导,规范申报材料;③受理核查申请材料,确保贷款真实性、材料齐全。(2)市局职责:①审核。济宁市市场监管局会同市人民银行联合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②公示。济宁市市场监管局对审核结果进行汇总,提出资金分配方案,在局官网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③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备案。省级贴息在公示无异议后,济宁市市场监管局确定资金分配方案,公示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提报济宁市财政局,并报省市场监管局备案。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科室:知识产权运用促进科

责 任 人:王伟

联系电话:0537-3321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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