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关于加快先进制造业集群开放创新发展的意见》(济发〔2020〕16号)确定的高端装备、高端化工、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医药等“231”产业集群之外的传统产业企业。对确定支持的技改项目,按照设备投资额的3%给予奖励,单个企业最高奖励300万元。《关于印发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的通知》(济政发〔2021〕9号)
政策类型:企业申报类
政策支持范围:支持《关于加快先进制造业集群开放创新发展的意见》(济发〔2020〕16号)确定的高端装备、高端化工、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医药等“231”产业集群之外的传统产业企业,围绕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重点技术创新成果产业化、提升产业链关键环节、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低碳节能、安全生产等领域,实施的技术改造项目。(具体支持范围以最新通知为准)
所需申领材料:
(1)县级工信、财政部门的联合申报文件:传统产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申请汇总表。
(2)企业传统产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项目申请报告,并附以下材料:
①营业执照复印件。②项目核准(备案)文件复印件。③环评、规划、安评、土地、能评等相关手续文件复印件,“零增地”技改项目需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出具说明。④购置设备系统发票复印件,要将发票按照时间顺序排列,列出发票清单,包含发票日期、设备名称、发票金额等内容,对日期和金额不清晰的发票一律不予以认定。⑤企业年度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文件。⑥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项目基本情况表。⑦项目申报承诺书。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具体申领材料以最新通知为准)
具体办理流程:①申报单位按要求向所在地工信、财政部门提出资金申请。②对提出申请的项目,县级工信、财政部门对照申报条件对项目进行初审。③市工信局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对项目进行联合评审。④项目名单和资金分配方案经市工信局党组研究通过后,组织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后,由市财政局按程序下达资金。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科室:规划与技术改造办公室
责 任 人:郭欢欢
联系电话:0537-29674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