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新获得国家级、省级旅游营销创意奖项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3万元。《济宁市促进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意见》(济办发〔2021〕18号)
政策类型:企业申报类
政策支持范围:当年获得国家级、省级旅游营销奖项。
所需申领材料:当年获得国家级、省级旅游营销创意奖项的,需提供国家、省等行政部门公布的相关文件。
具体办理流程:①市文化和旅游局在文件有限期内,下发奖励申报通知。②申报单位将完整申报材料报送县级文化和旅游部门。③县级文化旅游部门初审后报市文化和旅游局。④市文化和旅游局终审,对审核通过的下达奖励资金。
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责任科室:市场推广科
责 任 人:王加强
联系电话:0537-2222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