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重点企业、重点项目与市属高校(含市技师学院)联合订单式培养技术技能人才(全日制专科或高级工及以上),订单企业与毕业生签订3年以上工作合同,每年全职聘用100人以上的按照每人1万元标准给予补贴,50—100人的按照每人5000元标准给予企业用才补贴。
政策类型:企业申报类
政策支持范围:与市属高校(含市技师学院)联合订单式培养技术技能人才(全日制专科或高级工及以上),订单企业与毕业生签订3年以上工作合同的重点企业、重点项目。
所需申领材料:①联合订单式培养技术技能人才花名册;②联合订单式培养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补贴申请表;③订单企业与毕业生签订的工作合同、缴纳社保证明(我市人社部门电子业务系统可查询到的无需提供);④校企联合订单式培养合同;⑤列入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的佐证材料。
办理流程:①市认定的重点企业、重点项目企业,按照补贴标准向所在地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补贴;②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依据审核结果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补助资金;③资金到位后,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资金拨付申报企业。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责任科室:职业能力建设科
责 任 人:韩超
联系电话:0537-2967398